董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意大利住了几年的中国人,目前在米兰一家国际金融公司工作。该公司在香港有分支机构,希望将我派到那儿去。那里需要会讲中文并具有从业经验的人,于是他们想到了我。这对我的职业生涯而言是个很好的机会,因为公司希望与我签订“持续”期限的合同。我想知道香港法对这类合同有何规定?它是否可以与意大利法中的不确定期限合同相提并论?
董丽芳律师信箱: 香港法中的劳动合同
甄先生: 董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意大利住了几年的中国人,目前在米兰一家国际金融公司工作。该公司在香港有分支机构,希望将我派到那儿去。那里需要会讲中文并具有从业经验的人,于是他们想到了我。这对我的职业生涯而言是个很好的机会,因为公司希望与我签订“持续”期限的合同。我想知道香港法对这类合同有何规定?它是否可以与意大利法中的不确定期限合同相提并论?
董丽芳律师: 甄先生,您好!恭喜您获得这个新工作机会。确实是个好机会,据我所知,香港市场发展势头极佳。《香港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是关于雇佣的规定,规定了您所说的“持续性合同”,指劳动者在最短为四周的一段期间内为同一位雇主持续工作。该期间由双方约定,一旦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展期。所以我们说这种合同与可展期的固定期限合同而非不固定期限合同更为相似。
甄先生: 这份合同规定了无薪休假,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董丽芳律师: 根据香港劳动法规,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依据该条例,合同双方可自由约定节日休息是否带薪;假日则不同,只要劳动者在同一家企业服务超过了三个月,雇主就必须为他在假日的休息支付薪酬。也就是说在工作的最初几个月中,如果您决定在假日里休息,便不能获得相应薪资。无论如何,我建议您核实合同期间,若超过三个月,则应当规定带薪假日。
此外我还需要提醒您,您有权利在生病时暂时离职,公司在病假期间依旧须向您支付薪酬。
若需要进一步的信息以及对该劳动合同有效性的核实,建议您联系对香港法有专门研究的律师。
注:上述内容仅作为参考信息使用,不得视为本所对任何事物的法律意见。如果您对此事还有其他问题,请您与本所联系,我们会及时提供全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